根据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》(中发[2007]7号文件)和《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<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>的通知》(教体艺[2007]8号文件)的精神和要求:1、所有在校大学生每年必须进行一次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(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测试。2、各学年测试项目的得分之和为当年《标准》的最后得分,满分为100分。根据最后得分评定等级:优秀为总分90分以上;良好为总分80分~89分;及格为总分60分~79分;不及格为总分59分以下。每学年评定一次成绩并记入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(大学)》。3、各学年测试过程中如发现作弊的学生,经核实其《标准》评分等级记为不及格,当年《标准》成绩记为0分。4、学生毕业成绩,按毕业当年的成绩(大四年级测试成绩)和其它学年平均成绩(各占50%)之和评定,毕业成绩未达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。
为了配合我校毕业生材料归档工作,保证2016届学生顺利毕业,体育部将为该年级毕业成绩不符合《标准》要求的学生进行测试,请各学院通知相关学生携带一卡通及身份证准时到场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补测项目设定:
(1)补测名单中,凡在“测试项目数”一栏中标记为“三项”的同学,说明该同学毕业成绩未达到50分或缺少大四年级《标准》测试成绩。
测试项目为:50米,立定跳远,男子1000米/女子800米。
评分方法:三项得分相加(单项得分满分为100分)除以3为补考成绩。
(2)补测名单中,凡在“测试项目数”一栏中标记为“五项”的同学,说明该同学缺少两学年的《标准》测试成绩。
测试项目为:50米,立定跳远,男子1000米/女子800米,坐位体前屈,1分钟跳绳。
评分方法:三项得分相加(单项得分满分为100分)除以3为第一学年测试成绩。后两项相加除以2为第二学年测试成绩。
(3)补测名单中,凡在“测试项目数”一栏中标记为“六项”的同学,说明该同学缺少三学年以上的《标准》测试成绩。
测试项目为:50米,立定跳远,男子1000米/女子800米,坐位体前屈,1分钟跳绳,男子1分钟俯卧撑/女子1分钟仰卧起坐。
评分方法:三项得分相加(单项得分满分为100分)除以3为第一学年测试成绩。中间两项相加除以2为第二学年测试成绩。
最后一项为第三年测试成绩。
二、参加测试的学生如因疾病或残疾不能参加补测,应持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及病历,到bat365在线平台主页欢迎您体育部网页上下载并填写《免予执行<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>申请表》,于2016年4月24日前交于体育部李晨老师处(电话:13514713778)。
三、测试时间:2016年4月24日星期日下午14点。
三、测试地点:金川校区学生测试地点:金川校区田径场。
新城校区学生测试地点:新城校区田径场。
特此通知。